有关学院:
根据《齐鲁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》规定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近期对化学废液、过期试剂和废旧试剂瓶进行一次统一处置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,并及时通知所属实验室有关教师及实验人员,务必做到全面清理、无遗漏。
2、认真分类收集实验室产生的各种危险废液,废液必须倒入废液桶并贴好标签,填写完整有关废液信息。
3、需要处置的废弃固体化学试剂及有毒有害试剂瓶,要分别单层存放装箱并在纸箱外贴好标签,试剂瓶内严禁残留液体。
4、所需标签和废液桶,请到实验南楼116房间找商老师领取,联系电话:699185。
5、11月7日前将危险废弃物运送至公共实验南楼一楼危废贮存仓库,运送过程中务必注意安全。
6、如有疑问,请加入QQ群(590359641)咨询或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李以明,电话:652803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18.10.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