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校(院)长刘玉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

发布时间:2021-02-05作者:设置

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《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》(鲁教安函〔20214号)文件精神,129日上午,齐鲁工业大学(山东省科学院)副校(院)长刘玉深入相关学院指导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。科研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安全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。

刘玉一行先后来到轻工学院、环境学院、材料学院、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化工学院、生工学院、食品学院实验室,重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、用电安全、高压气瓶安全、消防安全等管理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。   

刘玉指出,实验室安全关系到学校(科学院)的安全稳定,安全工作是校(院)运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。他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牢固树立红线意识,强化责任担当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;二是要强化问题导向,补齐实验室安全整改短板,全面落实隐患排查、登记、报告、整改的“闭环管理”,坚决消除不安全因素;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,健全责任体系,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,构建安全长效机制,学院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,切实落实责任制,齐抓共管,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,为校(院)的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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